立法院2017年11月3日三讀通過「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」,提供「天使投資人」租稅優惠,只要投資成立未滿二年且經核定的高風險新創事業,投資額一百萬元、持股滿二年,就能自個人年度所得扣減五十%的投資額,最高每年可抵減三百萬元,以鼓勵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產業。此次修法將對年輕人帶來很大幫助,因為台灣青年創業的最大困境,就是少了第一桶金,而像這種「罕見疾病」需要調整法規才能改變。
天使投資大減稅,年上限300萬新台幣
立委余宛如表示,台灣的年輕人擁有非常好的創業能力,但不是每個人都擁有富爸爸,能夠籌措第一筆創業資金。而《產業創新條例》在7年前立法上路,仍侷限在傳統製造業思維,難以順應時代變化, 所以才要增加許多創新概念。
而從修正內容來看,對年輕人最有影響的面項,會是天使投資租稅減免。為了鼓勵更多天使投資人出現,凡是投資創立未滿2年的新創公司,投資額超過一百萬元,修法後只要持股滿2年,便可就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扣除50%的投資金額,上限300萬元,「號稱比新加坡還要寬鬆」。
台灣天使投資協會秘書長蘇拾忠則認為,這次產創條例修法,將會吸引很多「天使下凡」,他樂觀預估,未來3年應該會超過100個個人俱樂部型的投資出現。對新創產業之募資將是一大福音。
轉讓股票才課稅,增加人才留任
另外,像是技術股跟員工獎勵股的部分,過去產創舊法規定,取得股票的5年內必須轉讓,導致不少新創公司員工需要趕期限賣股,不利於留住人才。這次修法後,也調整為「轉讓股票才課稅」,按照轉讓價格計算所得課稅,增加人才留任公司的意願。
新聞來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focus/paper/1149053
https://www.bnext.com.tw/article/46873/taiwan-congress-pass-statute-for-industrial-innovation-modification
文章分享:http://feipengho.pixnet.net/blog/post/45436284-天使投資下凡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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